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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
2006-06-29 15:38  文章来源:大方县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粮 食 局

单位负责人:邱庆林(副局长主持工作)
地   址:西大街北段
电   话:0857-5221056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的方针 、政策,研究制定我县粮食供应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供应流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指导、监督粮食企业搞好粮食流通和粮油的购、销、调、存、加进行宏观管理。
  3.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征定购任务,执行国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的政策,抓好优质优价收购,推动农村粮食生产结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奖金封闭运行工作,指导、监督执行粮食收购价格;粮食市场进行宏观管理。
  4.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稳定市场粮价;保障军队粮油供给,指导城镇居民、灾区、水库移民、缺粮和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安排国家和本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5.按照顺价销售原则,指导本县与省内外地区间粮食余缺调剂,执行上级安排的粮油调拨计划,指导县内地区间的粮油调拨安排。
  6.负责与上级粮食主管局核算各级储备粮油的资金费用,并承办费用的清算和划拨工作,建立和完善县级粮油储备制度,制定县内粮油储备的布局规划。
  7.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及粮油检测政策、制度和办法,对各级储备粮油的安全储藏、推陈储新进行监督检查。
  8.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粮油仓储体系建设,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9.指导全县粮油流通的行业管理、教育培训、科技进步、技术推广、经验交流和经济合作;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财务工作,管理粮食财务和监督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执行粮油储备和粮油商品流通统计制度。
  10.领导和指导本县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面向市场,搞活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粮食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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