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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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9 15:30 文章来源:大方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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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单位负责人:刘安云
地 址:大方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电 话:0857-5220522
安监局主要职责
根据方府办法[2004]40号文件,县安监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行政规章。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八) 监督管理县直和省、地驻大方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定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的技术推广和经验交流。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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