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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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9 15:29 文章来源:大方县人民政府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水 利 局
单位负责人:牛平志
地 址:西大街中段
电 话:0857-5250722
主要职责
1.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拟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定全县主要河流综合利用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小〈二〉型以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审查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配合全县的水文工作。
3.根据贵州省节约用水的政策和标准,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全县河流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的意见。
5.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和处理水事纠纷。
6.管理水利建设资金;联系和指导乡镇水利站的业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小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执行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政策和规定。
7.负责编制县级以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并组织验收和评价;应用推广水利科技新技术新工艺;负责小〈二〉型以下水利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
8.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河流湖库、城市河道的管理、保护、整治和开发;负责全县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9.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和水利生态建设;指导、组织实施乡镇供水工作。
10.承担小水电建设职能、编制小水电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农电体制改革。
11.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预防监督、执法管理和综合防治。
12.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主要水库和重点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3.承办县人民政府、地区水利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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