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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05-19 10:38  文章来源: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和行署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全县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监察局、工商局、经贸局、煤炭局、卫生局、教育局等六个单位相继作了发言,我完全赞成。结合全县工作实际,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坚持不懈地做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2005年,全县上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省的《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县《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措施,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二是积极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和企业改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教育、卫生等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库区移民搬迁安置等问题,在建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方面探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促进了政策职能的转变,规范了权力运行,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了腐败。四是查办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和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案件。五是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事项清理力度。县直各部门共清理行政审批项目990项;投入150万元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采购金额达1159万元;节约资金115.9万元,加强“收支两条线”工作,严把会计核算关;打造“阳光政府”,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注重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的统一,规范公开载体,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公开流于形式。实践证明,只要我们高度重视、依法办事、措施过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我县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实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现出多发态势;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教育医疗收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不同程度存在,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在工程招投标、矿权设置、土地和矿山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工作中,还存在个别违纪、违规行为,部分公职人员入股办矿和非法参与煤炭经营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仍存在一些不正之风,有的甚至还很严重,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反腐倡廉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有的领导干部对此重视不够,一些工作措施还不能完全落实到位;一些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职能交叉和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等问题需要尽快解决。这些问题表明,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很重,工作力度不能有丝毫减弱。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如果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而又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最终就必然会危及到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危及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更为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及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和部署,着力加强对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广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力争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集中力量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在商业活动中,一些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或牟取非法利润,不惜铤而走险,采用非法回扣、非法折扣、非法佣金等方式,以财物或其他好处行贿,这种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目前,商业贿赂不但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出现,而且蔓延到一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甚至于涉及到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危害面越来越广,不但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群众利益,毒化社会风气,腐蚀了党政干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对治理商业贿赂高度重视,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将其列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前段时间,中办和国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和行署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分别专门就这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我们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要突出治理重点。这次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上,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行为。
二是要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中央、省和地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本部门主管或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掌握所涉及的人员、单位等基本情况。在自查过程中,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实事求是、扎实认真地开展工作,决不走过场。对于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三是要严肃查处案件。对于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办案、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于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在查处过程中,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在商业贿赂活动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更要依法从严惩处,决不手软和姑息。对于那些在专项治理中,主动交待问题并积极退赃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四是推进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治理商业贿赂,要依靠法规和制度。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1996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对惩治商业贿赂作出明确的规定,近期国家还将对《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订,并制定《反垄断法》,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和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这些都将为我们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我们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尤其要特别注重对全县矿业开发审批的公开、听证、招标拍卖等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边查、边纠、边整改、边完善制度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使违法人员无机可乘、无缝可钻。特别要抓紧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投资监管制度、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实行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与此同时,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自律机制。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按照地区要求,今年各县市要完成产权交易所的建立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交易平台职能作用,以此从机制、制度的环节上堵塞出现商业贿赂的漏洞。
五是要正确把握政策。治理商业贿赂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对外开放。
六是搞好协调配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效。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特别是要加快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的渠道,提高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效率。
七是要广泛动员群众。一方面,要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教育,既要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宣传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形成严惩商业贿赂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广大民群众检举揭发商业贿赂行为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检察、公安、审计、工商和纪检监察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的天罗地网。
八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稳步有序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央、省、地分别专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我县已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在纪委、监察局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乡镇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二)切实纠正教育、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
近年来,中央、省、地一直把纠正教育、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来抓。从去年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对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严肃治理了医院“开单提成”、医生收受“红包”等问题,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得到较好规范,这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上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堵住学校乱收费的路子。中央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的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的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按照省政府和地区行署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凡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向学生收取杂费,只向没有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生住宿费,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不合理费用。对各中小学择校费的收取,县教育部门要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进行解决,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有政策规定的,要本着减轻农民负担、学生负担的原则酌情进行减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这一规定。二是要提高学校收费的透明度。要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学校面向学生的收费项目都必须公开透明。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今年将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项目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三是要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
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重点要按照上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大力整顿医疗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在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推进院务公开,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坚决杜绝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遏制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对于那些认钱不认人、视人命如草芥的医生,要坚决清除出医疗队伍,并依纪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从某种角度上讲,看病贵源于看病难,而看病难又是卫生资源不足造成的。从目前来看,解决卫生资源不足的问题,在农村要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在城镇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负担。
(三)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安全生产问题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安全生产措施和管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有的甚至违纪入股办煤矿或非法参与经营,牟取意外之财,成为非法矿井的“保护伞”。今年要把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要坚决进行停产整顿,对非法煤矿要坚决关闭。同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合法煤矿的监管力度,督促切实加强煤矿安全设施技术改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严格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等制度,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条件,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者的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在乡镇辖区内发现非法煤矿生产,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要实行问责制,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要继续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办煤矿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经营矿产品行为。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地的要求,我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一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今年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煤矿投资入股的,不论多少都必须坚决全部退出。隐瞒不报和拒不退出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并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在煤矿投资入股、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加重处理。监察、工商、国土、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对前一阶段清理纠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行动迟缓、不重视清理纠正工作的乡镇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
(四)优化政务环境,加强政务中心建设
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今年将正式投入运行,为此,要切实抓好管理,充分发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人民群众的作用。一是要强化集中管理。各单位应进入政务中心的项目,必须全部无条件进入政务中心运作。二是要规范运作机制。各单位务必坚决落实“进一门办事、照规范办理、按承诺办结”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体系,对进入政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要积极落实后台前移、窗口承办,形成前后方密切配合的规范运作机制。三是要充分授权。各“窗口”单位必须放权、授权给中心“窗口”,一般事项由“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全权审批;重大事项尽可能做到由“窗口”单位负责人现场办公,当场拍板;凡依法由两个以上(含两个)行政许可机关分别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放在县政务中心受理,由县政务中心主持,相关责任单位参加,实施同步许可的办理方式,真正做到“部门围绕中心转,中心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四是简化办事程序。要以政务中心为载体,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规范许可程序,减少许可环节,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五)进一步抓好投资环境的治理工作
要牢固树立环境是凝聚力,环境是竞争力,环境是生产力的理念,坚决杜绝并严肃查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甚至吃、拿、卡、要的行为,纠正部分领导干部见利就上,见困难就让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招商、亲商、安商、富商、活商”的良好投资环境。要按照县委、政府治理投资软环境的要求,继续巩固好我县治理投资环境取得的成效,优化全县投资环境。
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教育和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治理投资软环境,是今年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移民搬迁安置和企业重组改制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治理成果。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快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清理规范评比达标活动、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治理公路“三乱”等其他方面的工作,也要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树立良好政风,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人民群众看待政府,主要是看是不是为他们谋利益,是不是为他们办实事,是不是清正廉洁。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机遇,始终用发展的办法和改革的思路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树立良好政风,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第一,要严明纪律,加强管理。一是要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重要决策和部署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决策的权威性、统一性、严肃性,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二是各乡镇之间、部门之间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严禁各自为政,严禁未经协调、未经调解就将矛盾上交。三是要加强对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与赌博等问题。特别是今年乡镇换届期间,对各乡镇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是一次严峻考验。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共同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换届后,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及时拟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勤政建设等有关措施,确保新班子有新活力、新气象、新作为。
第二,要加快养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良好作风。一是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说实话、办实事、重实行、求实效,坚决反对沽名钓誉、虚报浮夸、欺上瞒下,夸夸其谈、不务实事的行为,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坚决反对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二是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县、乡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努力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亲民、为民、富民”的好干部,坚决反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作风。特别是对于我县来讲,财力十分薄弱,人民群众也不富裕,更应该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勤俭持家、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坚决反对花钱大手大脚,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第三,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综合执法,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要认真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第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同级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重视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内部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重视和支持监察、审计部门的工作,对监察、审计部门依法作出的监察和审计决定,要认真落实。
同志们,我县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采取措施、求真务实,扎实抓好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兴方富民的宏伟大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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